第一章 总 则
1.1定义
健身健美操
在音乐伴奏下,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有氧运动为基础,达到增进健康、塑造形体、改善气质、娱乐休闲目的的一项运动。
健身健美操教练员
从事健身健美操教学或领操工作的专职及兼职人员。
1.2目的
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保证健身健美操教练员比赛评分的客观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1.3比赛性质
全国健身健美操教练员比赛,是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健美操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
1.4比赛项目
1.4.1模仿操
1.4.2指定领操
1.4.3自选领操
1.4.4知识问答
1.5竞赛周期
全国健身健美操教练员比赛每年举办一次。
1.6竞赛办法和录取名次
进行预赛、复赛与决赛。
1.6.1预赛
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参加预赛。
比赛项目:
*模仿操
*指定领操
比赛录取男女共40名选手进入复赛。
1.6.2复赛
进入复赛的选手必须参加:
*指定领操
*自选领操
比赛录取男女共20名选手进入决赛。
1.6.3决赛
进入决赛的选手必须参加:
*指定领操或自选领操
*知识问答
比赛结果产生若干名健身健美操明星教练员、若干名健身健美操优秀教练员。
1.7裁判组
1.7.1评分裁判组由1名裁判长、5—7名裁判员组成。
1.7.2辅助裁判组由2—3名检录员、1名记时员、1名总纪录长、2—3名总记录员、1名宣告员、1名放音员组成。
1.7.3在每次比赛前须进行裁判员培训。
1.8出场顺序
1.8.1预赛出场分组与顺序在赛前1—3周由组委会竞赛部指定中间人抽签确定。
1.8.2复赛出场顺序预赛后在组委会竞赛部主持下由参赛选手抽签确定。
1.8.3决赛出场顺序根据复赛结果按事先抽好的顺序对号入座。
1.9场地与设备
1.9.1赛台高80-100cm,赛台不小于12×12m2,后面有背景遮挡,背景必须有中国健美操协会会标。
1.9.2有专业的放音设备和舞台灯光。
1.9.3裁判席设在比赛场地的正前方。
1.9.4复赛和决赛可设等分区。
1.10伴奏音乐
1.10.1模仿操和指定领操由大会提供不间断的音乐,音乐速度为140-150拍/分钟。
1.10.2自选领操可采用大会提供的音乐,也可自带音乐(须备2份,1份交大会放音组)。音乐必须录在磁带的A面或光盘的开头。
1.11评分办法
1.11.1预赛采用淘汰制评选。如并列,以指定领操入选“”多者列前,如再并列,将依次取决于模仿操的下列因素:
* 动作规范、技术正确
* 反应敏捷、动作协调
* 健美操特点
* 富于表现、充满激情
1.11.2复赛和决赛的领操赛采用10分制评分,满分为10分。知识问答计算方式:按现场得分的1%计算。裁判员的最小评分单位为0.1分。
*复赛各项成绩之和为运动员的成绩,如成绩相等,以自选领操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将依次取决于指定领操的下 列因素:
—— 教法与组织
—— 激情与感召力
—— 动作设计
—— 动作完成
—— 配合音乐的能力
*复赛和决赛的最后得分为:去掉1或2个最高和最低分,中间三个分的平均分。
1.11.3示分与成绩公告
比赛采用不公开示分的方式,比赛结果在赛后公布。
1.11.4对比赛成绩和结果不接受申述。
1.12比赛成绩
预赛与复赛成绩不带入决赛,比赛最后成绩由决赛产生,选手的最后成绩为决赛所有项目得分之和。得分高者名次列前,任 何情况下不出现名次并列。若得分相等,排名将依次取决于下列因素:
*决赛自选领操得分
*复赛指定领操得分
*复赛自选领操得分
*预赛指定领操得分
1.13奖励
1.13.1奖项设置按照全国健身健美操教练员比赛规程执行。
1.13.2决赛结束进行颁奖仪式。
1.14比赛服装
1.14.1比赛和颁奖时必须着健美操专用服和运动鞋。女选手着三角裤式健美操服时必须着连裤袜。
1.14.2比赛时不得佩带首饰等任何饰物。
1.14.3女选手需化淡妆,长发需系在脑后;服装上可有亮片等装饰物,但不能有悬垂物。
1.14.4知识问答竞赛着正装或礼服
第二章 比赛内容
2.1模仿操
2.1.1内容:传统的有氧健身操。
2.1.2时间:10-20分钟。
2.1.3比赛方式:在由大会指定的领操员带领下按照出场顺序分组进行。
2.2指定领操
2.2.1内容:传统的有氧健身操。
2.2.2时间:3-5分钟。
2.2.3比赛方式:参赛选手自编动作,按照抽签顺序依次领操,被领操人员由大会指定。
2.3自选领操
2.3.1内容:特殊风格的有氧健身操,如:街舞、拉丁、搏击有氧健身操;形体健美操;利用器械的有氧健身操(如哑铃、杠铃、踏板、橡皮筋)等。
2.3.2时间:3—5分钟。
2.3.3比赛方式:参赛选手自编动作,按照抽签顺序依次领操,被领操人员由大会指定。
2.4知识问答
2.4.1内容:大会规定的竞赛题目(以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国家级健美操指导员培训班教材为主要依据)。
2.4.2竞赛方式:5个题目为一组,参赛选手自选一组试题进行回答;原始积分为100分,答对加10分,答错减10分,每组如有并列,将进行加试题的比赛。
第三章 评 分
评分因素及分值:
3.1模仿操淘汰制评分依据:
*动作有健美操特点
*动作规范、技术正确
*反映敏捷、动作协调
*富于表现、充满激情,能充分的展示自己
3.2健身健美操领操:10分
3.2.1动作设计:2分
动作设计安全、有效,优美、新颖,符合健美操特点和所选动作的风格,连接合理流畅,运动强度安排合理;动作组合按照4×8拍(32拍)的原理进行编排,有左右脚的转换。
3.2.2动作完成:2分
姿态优美、技术准确,动作富有力度和弹性,动作符合健美操特点。
3.2.3教法与组织:3分
*示范:恰到好处的运用镜面、背面、侧面示范;
*提示:语言与非语言提示运用准确;
——语言:口令、拍节、方向、要领、术语、鼓励性语言
——非语言:手势、表情等
*教法运用:合理的运用一种或多种教学方法。教学的分解过程使大部分学员能跟上,教学过程清楚,难易程度、运动强度适中,学员表现自如。
3.2.3激情与感召力:2分
激情是指领操员所投入的情感,必须是自信的、热情的、友善的;感召力是指吸引他人和调动他人的能力,通过运用语言以及非语言的手段来感染别人,体现出交流与沟通。
3.2.4配合音乐的能力:1分
理解并听懂音乐段落和乐句,动作的教学过程按照音乐的4×8拍进行,不在乐段的中间换动作,动作符合音乐的节奏。
3.3总印象加分:0.1分
由裁判长执行。
第四章 纪律与处罚
4.1裁判员纪律与处罚
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全国体育竞赛裁判纪律有关规定执行。
4.2参赛者纪律与处罚
4.2.1裁判示意后1分钟未出场者,取消比赛资格。
4.2.2拒绝领奖者取消所有成绩与名次。
4.2.3检录三次未到者取消该项比赛资格。
4.2.4对不遵守大会其他纪律、不尊重裁判员和大会工作人员、有意干扰比赛者将视情况给予:
*警告
*取消比赛资格
*终生取消比赛资格
*取消健美操等级指导员资格等处罚。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
二○○一年九月